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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入股不搞“一刀切”

1998-05-05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夏斐、长江日报记者胡宗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本报记者夏斐、长江日报记者胡宗新)4月15日,是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发放工资的日子。塑料车间挤塑工姚贤运从车间领到了3月份的工资579.6元。和上月比,收入增加156元。

姚贤运感动地说,工厂没有因为我未认购企业的股份而歧视我。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回报企业。

武汉第二电线电缆厂是一家集体企业,经济效益逐年增长。为使职工与企业更紧密地“捆”在一起,工厂决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,把企业资产量化到在岗的343名职工,变单一的按劳分配为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并行。3月31日为认购截止日。

姚贤运夫妇二人均在第二电线电缆厂工作,根据工龄、级别,共要交款5200余元。眼看着大伙认购股份,姚贤运陷入两难选择:交吧,买房子、儿子腿摔断、父母相继去世,近年来一连串的事情把积蓄全部花光,还欠了一大笔债,实在拿不出来钱;不交吧,夫妇二人都在工厂上班,又担心领导说自己没有觉悟,给自己“小鞋”穿。像姚贤运这样的职工,塑料车间共有5人。厂长冯强专门找到塑料车间领导,对他们说:“认股自愿、股权平等是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原则。经济困难的职工可以不交、缓交股金,他们不参加按股分红,但绝不因此影响按劳分配的权利。”

冯厂长的一席话让姚贤运吃了颗“定心丸”,工作热情更高,每天早来晚走,看见有人浪费原材料就主动批评。鉴于姚贤运的表现,车间把他从成圈班调到责任更大、收入更高的挤塑班,每月增加收入156元。

目前,8名职工至今没有认股,但无一人因此下岗、减少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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